关于举办第五届广东省企业文化艺术节文艺展演的通知
各市企业文化协会、各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大省、经济强省,构建和谐广东的决策部署,推进全省企业文化建设,弘扬企业精神,树立企业形象,宣传企业品牌,扩大省民营企业文化成果,广东省企业文化协会、广东省民营企业文化协会、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蠃周刊》报社决定联合举办“第五届广东省企业文化艺术节文艺表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用文艺展演的形式展现我省企业创新的成就,探索企业文化理念新内涵,激励企业文化创新,搭建跨行业企业文化交流平台,颂扬广大员工“爱国、守法、诚信、知礼、”,艰苦创业、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努力奉献的精神和崇高的情操,展现我省企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和辉煌业绩。
二、 活动内容
企业之歌合唱大赛、企业歌手大赛、企业家卡拉OK大赛、舞蹈大赛及曲艺大赛等。文艺展演以展示企业风采、创作具有本企业特色的节目为主,融合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
现将第五届广东省企业文化艺术节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第五届广东省企业文化艺术节组委会秘书处:
(一) 领导成员:
顾问:胡中梅、陈中秋、陈海燕、陈业彬、郑伟标、曾伟、陈英骅、陈昱寰、谢锦雄
秘书长:管卓兴
副秘书长:郭水亮、邓志乐、肖勇晖、陈丽雯、陆向前、张望明
(二) 常务机构:
1. 办公室:
主任:罗千红
成员:陈丽丽|、李波、张君凌、肖敏婷
2. 外联部:
主任:张冬晓、李京桦
副主任:黄海娃、唐鸿、劳国良、叶演森、肖海、四小邕、苏小安、
戴华燕、李标荣、曾子耀、蓝韵、五成洲
成员:李承道、符馨文、耿华晶、李丹、陈凤娟、张志溪、肖绍宁、黄建林陈伟娟、林海、陈锦全、黄强、卓庆永、晏莉、谢能标、张宝月、郭燕香
3. 工程部:(影视制作、舞台灯光音响)
成员:幸天强、潘海、赖瑞钧、韩晓宁、赵玉红
(三) 专家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专家委员会主任:曾伟
1. 音乐创作组:
郑秋枫、雷雨声、陈小奇、吴颂今、曹光平、刘志文、许建强
2. 合唱、声乐组:
陈肖容、赖广益、徐瑞琪、唐彪、李素华、廖原、陶文华、周正松、尤永根、郭水亮、周琦、秦蕾、李敏、谷亚玲
3. 舞蹈组:
陈翘、杨美琦、梁朗行、文祯亚、王生贵、温明珠、高波、杜伟、武昌林、梅川、杨庆新、刘倬、刘波
4. 曲艺、话剧组:
谢彬筹、黄俊英、马明才、林乃忠、谢锦雄、韩忠、张风兰、卢全、陈强生、黄随祥、赵世林、刘勇、王智勇、李小平、曹秀琴、卢海潮、林森、何宝文、陈卓明、王金城
5. 影视导演、采编组:
孙国玉、李伟东、何明、朱振宏
6. 企业文化建设管理专家
毛蕴诗、徐勇、尚华、任剑涛、陈大海、刘微、杨洪、李炜、王天冀
二、 组委会服务项目:
(一) 组委会根据参赛单位的要求,在节目创作、节目编排、节目表演等方面,分别派出专家指导,以确保质量。
(二) 协助分赛区承办单位在当地文化广场或知名企业内举行,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办使本次企业文化艺术节举办得更具特色、更具规模、更具影响
(三) 组委会会同广东电视台、广东电台、《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信息时报》等媒体以及各地市媒体的积极参与、协同配合、立体宣传、使企业文化艺术节真正起到扩大企业影响、树立企业形象、推进企业发展的作用。
(四) 制作内容:
1. 协助企业创作企业之歌和MTV音乐电视制作,组委会联合广东电台邮轮旅游电视频道设立《企业MTV音乐电视大赛》展播,并在年底进行颁奖活动,促进企业音乐文化交流。
2. 为企业创作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文化生活的话剧、相声小品及舞蹈等。
3. 摄制艺术节动态,企业文化活动、形象工程、企业文化理念访谈等内容的电视节目,在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播放。
4. 由广东电视台《创业风云》栏目组为企业摄制、播出专题片,宣传企业形象、创业历程及企业家创业人生,
三、 广告回报
各参赛企业根据各自所需服务项目,向组委会交纳相应的赛事活动费,或赞助本次艺术节,组委会制定了广告回报方案。
附件:第五届广东省企业文化艺术节回报方案
各参赛企业根据自自的参赛项目及企业宣传需求,向组委会赞助相应的赛事活动费,组委会广告回报项目如下:
一、 鸣谢单位回报之一(金额6000元)
1) 由专家为企业指导与评审节目;
2) 广播,电视,省级及地方报刊定期公告的报道赛事;
3) 电视摄制与DVD制作;
4) 资料收集及宣传印刷品制作;
5) 比赛场地、灯光音响、舞台制作及布展;
6) 分赛区决赛现场烘托演出气氛物品(口哨、气棒、彩旗、横幅等);
7) 分赛区现场观众方块区20位;
8) 赠送活动画册、DVD20套;
9) 赠送活动纪念品。
二、 鸣谢单位回报之二(金额10000元)
本项含第一款回报项目,增加:
1) 《蠃周刊》新闻报道1次;
2) 分赛区比赛现场企业领导前排就座;
3) 分赛区现场观众方块区共30位;
4) 赠送活动画册、DVD共30套。
三、 分赛区协办单位回报之一(金额30000元)
本项含第一条款回报项目,增加:
1) 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企业文化大广场》栏目专题摄制、播出企业文化活动、形象工程、企业家访谈;
2) 《蠃周刊》1/4版面专题报道企业文化建设情况或企业家专访;
3) 广东电台文体频道(FM07、7)新闻报道1次;
4) 省级及地方报刊赛事公告中刊登协办单位名称;
5) 分赛区决赛现场背景板标明鸣谢单位,分赛区现场观众方块40位;
6) 广东企业文化艺术节活动网站首页鸣谢企业,刊登企业广告及LOGO,建立企业链接;
7) 赠送活动画册、DVD共40套。
四、 分赛区活动协办单位回报之二(金额50000元)
本项含第一条款回报项目,增加:
1) 广东电视台《今日关注》新闻报道1次,重播1次,新闻频道重播2次
2) 《蠃周刊》1/4版面专题报道企业文化建设情况或企业家专访;
3) 广东电台文体频道(FM07、7)新闻报道2次;
4) 分赛区决赛鸣谢协办单位,比赛现场背景板标明协办单位,入口处设立企业立式广告牌2个,比赛现场企业主要领导前排就座,分赛区现场观众方块区60位,总赛区现场观众方块区30位;
5) 带领专家为单位参赛节目指导2次;
6) 赠送活动画册、DVD50套。
五、 总活动协办单位回报之一(金额100000元)
本项含第一条款回报项目,增加:
1) 广东电视台《今日关注》新闻报道1次,重播1次,新闻频道重播2次
2) 广东电视台《创业风云》拍摄制作专题报道播出1次,重播1次;
3) 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企业文化大广场》栏目专题摄制、播出企业文化活动、形象工程、企业家访谈;
4) 《蠃周刊》1/4版面专题报道企业文化建设情况或企业家专访;
5) 广东电台文体频道(FM07、7)新闻报道2次;
6) 所有宣传以协办单位名义出现企业名称或LOGO,大开幅海报及书签海报100000份显示鸣谢单位;
7) 在总决赛比赛现场背景板标明协办单位,入口处设立企业立式广告牌2个,比赛现场企业主要领导前排就座,分赛区现场观众方块区80位,总赛区现场观众方块区60位;
8) 带领专家为企业参赛节目指导2次;
9) 赠送活动画册、DVD共60套。
六、 总活动协办单位回报之二(金额150000元)
本项含第一条款回报项目,增加:
1) 广东电视台《今日关注》新闻报道1次,重播1次,新闻频道重播2次
2) 广东电视台《创业风云》拍摄制作专题报道播出1次,重播1次;
3) 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企业文化大广场》栏目专题摄制、播出企业文化活动、形象工程、企业家访谈;
4) 《蠃周刊》1/4版面专题报道企业文化建设情况或企业家专访;
5) 广东电台文体频道(FM07、7)新闻报道2次;
6) 所有宣传以协办单位名义出现企业名称或LOGO,大开幅海报及书签海报100000份显示鸣谢单位;
7) 有权以《第五届广东省企业文化艺术节》协办名义,在企业品牌的宣传上进行对产品的包装;
8) 在总决赛比赛现场背景板标明协办单位,入口处设立企业立式广告牌2个,比赛现场企业主要领导前排就座,总赛区现场观众方块区100位;
9) 由企业提供词、曲或由组委会邀请著名音乐人为企业编写、录制企业歌曲,根据企业要求,代为邀请著名演员领唱企业歌曲或为企业演唱整首歌曲;提供演艺人才参与企业演出节目;
10) 赠送活动纪念品。赠送活动画册、DVD共80套。
七、 各分赛区冠名回报(金额300000万元以上),总冠名回报(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
根据活动规模(如省级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实况转播等)和赞助企业需求另行商榷
第五届广东省企业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2007年8月1日
如企业有需要为了未来发展,提高知名度,为了在这艺术节上达到更好的宣传,请联系我公司:珠海周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6-8157617 联系人:周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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