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耐克
奥运营销并非只是赞助者的游戏,非奥运赞助商也能用各种创新营销手法从奥运中分一杯羹。非奥运营销的影响是巨大的,它一方面吸引了消费者的眼球,减弱了赞助商的影响力;另一方面,适度的埋伏式营销有利于事件传播得更为广泛和深入,更好地扩大事件的影响力,提升事件本身及伏击者品牌的价值,从而也增加了大型事件的社会价值。
虽然锐步公司是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正式的鞋类供应商,但是大多数人都认为是耐克。耐克在亚特兰大奥林匹克城和奥林匹克公园旁设立了耐克体验中心,举办盛大的观众参与的活动,让人们免费体验享受运动快乐。由于耐克租用了一家私人停车场,组委会也无法阻止它。耐克还雇用了很多大学生在场馆外向观众分发耐克的一种胸牌挂绳,便于观众携带门票。当戴着有耐克商标的挂绳的观众出现在场馆时,人们便产生了误会。耐克还赞助了许多著名的运动队和运动员,每次领奖台上站着的都是穿着耐克鞋的运动员。同时在奥运会期间,耐克的广告插播在许多转播节目中,让人产生耐克是赞助商的的错觉。在后来的一项调查中,耐克品牌反而以22%的受众认知率高于锐步品牌的16%。
给我们的思考:
强化BTL,联动消费者。通常所说的线上活动似乎只有赞助商比较占优,因为它能利用奥运的标志、口号和影响力来达到目的。而线下活动却没有太大的不同,它强调的都是互动和消费者体验。
二、李宁
当企业无缘赞助奥运时,并不意味着奥运营销之路已被堵死,它们可以直接将品牌同奥运会的传播载体连接,在避免侵犯知识产权的同时,将自己的品牌同奥运会联系起来。
以李宁公司为例,由于阿迪达斯是奥运会体育用品行业的赞助商,获得了多项排他性权利,所以李宁只有剑走偏锋与国内体育传媒巨头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达成协议,赞助出镜的主持人和记者的服装,使自己的品牌形象得以向所有奥运会观众进行有效展示。
从传播角度来看,与赞助商在镜头前的一闪而过相比,这种“哪里有记者哪里就有李宁”的做法无疑能让李宁获得更多的“露脸”机会。
给我们的思考:
在传播载体上寻求突破口
三、Google
Google从来没有赞助过奥运会,但每逢这些重大赛事Google都会通过变换标识的设计,来制造与赛事的关联。在悉尼奥运会期间,Google崭露头角,标识上就多了一只举着火炬的袋鼠。2006年的都灵冬奥会,Google更进了一步,让自己的Logo出色的图案与冬奥会的赛事保持惊人的一致:冬奥会主项目是滑雪时,Google上就一定会出现滑雪的卡通人物。改变标识这一小小的策划举动,为Google省去了数千万美金的赞助费,也让数以亿计的网民想不误认Google与冬奥会存在合作关系都难。
给我们的思考:
如何通过各种途径让自己品牌和奥运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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