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让年轻人兴奋的体育活动,多数是战争的翻版。竞赛,直接就是模仿战争;而运动,不过是在为战争做预备罢了。
尤其想针对奥运会做创意的朋友,千万不要忘了奥运会的起源。那是在N年以前,古希腊根本还不能称其为“国”,只有大大小小的城邦,互相直接依靠战士、通过战争来抢夺资源,树立荣耀(我很怀疑《城市之间》那个节目的创意也来源于此)。其中有两个城邦甚是凶悍,一个叫斯巴达,一个叫伊利斯。斯巴达人的穷兵黩武,地球人都知道;但伊利斯呢?他们的王发起脾气来,连天神宙斯的儿子、号称大力神的赫拉克利斯都敢砍,可见也是凶狠之辈。
忽然有一天,大概这两个城邦的王都过了更年期,想安度晚年了,所以坐下来签订了一个《神圣休战月条约》。具体约定就是:本来是为预备兵源的军事训练和体育竞技项目,都整合成一个运动会;本来还是炫耀实力的活动,后来才开始升华为体现和平与友谊。
但从社会心理方面看,人的集体潜意识里,都有“战争”的影子。你让他们真去打仗,他可能不干;但偶尔发泄一下,想点打打杀杀的事,大家都是有的,而且从小就有——从这个角度看,根本是战争片动作片在和少年人共鸣,而不是征服了他们。
好,我现在问你:如果面对战争,面对敌国,你最想出现的场景是什么?从神话到武侠到我们的梦,都已给出答案——你想着你个人,或你所在的团队,技艺超群,无所畏惧,漂漂亮亮地挑翻整个敌方人马,然后举目四望,一呼百应,众皆臣服,爽啊!
在现代社会,这种对自我的想象,往往转到赛场中的强者身上,并让他们成为我们自信和希望的寄托。体育英雄,其实就是我们内心梦想的现实样本。
所以,国际体育营销界,都时不时会把与战争、角斗相联系的题材转化为运动产品广告内容,并邀请成功的体育明星来担纲主演。因此这些广告的成功,首先根本不是来自有球星、有球技炫耀,而是来自它们符合了体育的本质——人类内心的对抗并击败凶残敌人的渴望。
例如耐克广告-球星斗魔鬼篇,即是坎通纳、大罗等球星面对一群凶恶丑陋、力大无比的魔鬼,虽然屡遭暗算,但最终通过人类的巅峰球技,将对手击垮。耐克广告-蝎斗足球篇虽然是人与人踢球,但环境却是在一个废旧的油轮上,赛场四周都是如监牢般的黝黑钢筋和铁链,连球门都跟监狱门的下水口一样;通过超凡的球技,各个队厮杀斗强,拼搏不止。
因为内容而被封杀的耐克广告-恐惧斗室篇,也是讲述NBA巨星勒布朗·詹姆斯孤身一人,斗败五层建筑里的各层高手和妖魔,最后成就自己的故事。不过其“战斗”创意中蕴含了一个亮点:最后一层的对手,其实就是詹姆斯,寓意为战胜自我为最后关口。
百事可乐广告-球星对军团篇,也是体育与战争“联姻”创意的延续。但其亮点是:球星们大炫球技,不是为了自己抢百事可乐,而是要抢回罗马军团从平民百姓那里掠夺的可乐,以让更多人享用。
阿迪达斯广告-麦迪“当时就是这样”篇也是这种心理的延续——广告中,镜头里只见麦迪一个人单挑对方整个球队。
针对2008奥运会,我认为最为宏大的一个创意已经显现,那就是中国当代最佳科幻作家、连续5次获科幻银河奖的刘慈欣创作的小说《光荣与梦想》。它讲述国际社会为调停“美国和西亚共和国(虚拟)即将爆发的战争”,安排了两国运动员在2008北京奥运会上进行比赛;西亚共和国运动员每赢得一枚金牌,就能为祖国换来一分和平。但西亚运动员几乎全军覆没,最后有希望夺冠的一位马拉松运动员,因为长期战乱营养不良,在领跑接近终点时不支倒地,黯然死去。
让体育借助于个别强者的力量,消弭血腥的战争,带来祥和安静的平民生活,这个有点宏大的创意不知道适合什么广告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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