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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手机广告

广告死神 发表于: 2007-8-29 11:59 来源: 策动中国

关于手机广告
作者:广告死神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3G服务模式的不断明朗化,移动衍生出的服务模式进入推陈出新的更迭阶段。借助被称为“第5媒体” 的手机,“手机广告”一词开始频繁曝光。据美国市场研究公司Visiongain的市场报告表示,在3年后,美国和欧洲手机广告市场将达到10亿美元左右。中国的手机广告市场还没有具体规模预测,但想象空间足够巨大。06年初,中国移动等运营商也已在尝试开展手机互动营销,开始试点手机广告业务。
ScreenTonic是欧洲最早开发手机网络广告平台的公司之一,同时也是一家手机广告代理商。ScreenTonic的创始投资者包括风险投资公司3i和I-Source Gestion。同互联网广告相比,手机广告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已经吸引了微软、Google和雅虎等网络巨头的高度关注。在短短几年时间里,互联网广告就发展成为一个产值达数十亿美元的庞大市场,而手机广告有望重现这一历史。
微软主管网络服务集团的高级副总裁史蒂夫•博科维茨(Steve Berkowitz)表示:“我们的长期战略是将广告体验带入手机互联网,收购ScreenTonic是这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研究公司ABI Research预计,到2007年底,全球手机营销和广告市场的总产值将达到30亿美元,而2011年将增至190亿美元。
借助于强大的搜索引擎,Google已经在网络搜索广告市场占据了绝对的领先优势。不久前,Google宣布将以31亿美元的价格收购网络广告公司DoubleClick,以进一步增强自身在显示广告市场的实力。通过开发自己的搜索引擎和广告系统,微软向Google发起了强有力的挑战,但目前同Google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3月份时中国移动对手机广告业务的推广正式表态,近日联通也表态要推广手机广告业务了,在一片喝彩声中,自己作为手机用户却难免对手机就要开始频频接收广告之类的短信而有些担心。
手机的确已经成了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比不可少的一样工具,但同时很多手机用户还每天接触着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甚至办公楼电梯旁的楼宇电视、公交车上的移动电视等等,再加上地铁站和道路两旁放眼所及到处林立的广告牌,就算不主动看广告,想不被广告所包围都很困难。
广告所产生的“印象效应”的确可以让人们在采购东西时,首先去选择自己已经通过广告熟悉了的牌子,尤其是好创意的广告,更能对人产生吸引力。但发布在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上的广告,至少用户都可以选择接受和不接受,不想看的广告直接换台或者翻页,但不知道发布在手机上的广告,会不会有一部分要让用户被动接收,如果这样,本来用于方便沟通的短信要夹杂很多广告进来,不知道手机用户有没有足够的耐心来对付。
据媒体报道说,联通将对用户进行筛选,以确定发送广告的对象,并尊重用户自愿观看的原则,在首次发送广告时,联通将对用户进行是否愿意接收的提示,如用户拒绝观看,未来将不会收到手机广告。如果真是这样,用户有选择看与不看手机广告的权利,那手机广告业务对联通和用户以及需要宣传的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值得推荐的业务。
不过,从两个月前开始,笔者的手机在不断收到垃圾短信的同时,已经开始陆续收到一些促销广告了,而且有些短信从不规则的号码上和内容上比较难区分是垃圾短信还是一些企业发布的广告,所以心里难免会有疑惑,就是垃圾短信的问题还没有被解决,运营商新推广的手机广告是否会真正如运营商所说,用户会有选择收与不收的权利,而且,如何保证那些选择接收广告而希望在话费上有所优惠的用户,收到的广告全部都是与运营商达成合作关系的广告企业通过统一平台发布的广告,而不是一些其他渠道的企业通过短信群发方式发来的广告呢?
到了3G时代,可能随着手机广告产业的发展,会有一些设计精美的图片广告或者视频广告,在传达产品信息的同时给手机用户一种有趣的体验,但目前以短信为主的手机广告形式,也许也会相比其他媒体的广告形式逊色许多,尽管受众面广,传递直接,但如何让广告更能符合用户的手机使用习惯,起到实际的广告作用,还需要运营商和手机广告制作方多多站在用户自身的感受角度考虑。
手机广告是指以手机为显示终端或发布平台的广告。继传统的四大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互联网之后,手机正在成为第五媒体。与传统的四大媒体相比,手机广告具有受众基础广、针对性强、互动性好等特点。
L   手机广告是商家与消费者直接交流的一种方式,信息发送形式包括短信、彩信和Wap Push。商家可以将信息直接发送给会员,也可以将广告信息发送给普通消费者。它可以有效帮您快速提升知名度,有效锁定准消费人群,快速、便捷传达您的广告信息,降低广告投放成本,积累目标客户数据库资源,显著提升销售业绩。
目前手机广告的两大弊病:
一、        针对不性强
1.不能准确到达特定区域;比如西安市高新区手机用户,手机广告目前在大众传播中仍然停留在省级、市级、县级这样笼统的区域中。渠道不够细化。
2.不能到达特定人群;比如高消费群或特定年龄段,在大众传播中属于无序传播,说白了只能传播给某一大范围(省级、市级、县级)的手机用户。而现在手机用户从乞丐到boss,从80老翁到10岁玩童,从男到女,从博士水平到小学水平,根本没有明显的特征,如何从这些手机用户群众中找到你想要得传播的对象,如同大海捞针。宝马的广告只针对有经济实力的消费者而不是某个范围内所有人群。
二、        垃圾短信深入人心
垃圾短信能够长期存在,主要是某些营运商和短信制造者有不正当的利益勾结。在没有解决垃圾广告、非法广告、虚假广告横行的今天,手机广告很可能暂时沦为一场闹剧。
手机广告不可否认是一个很好的产业趋势,而且在不断壮大,但目前时机还不成熟。眼下的手机广告只能算是一种尝试,面对日后可能的产业化与规模化,还有众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最新回复

ruse at 2007-8-30 09:16:45
每一个暂新广告媒体的出现
总伴随着旧有媒体下广告规则的淘汰
这是媒体发展的不变法则
因此,不管是网络还是手机
切不可用惯常的广告思维去考量她
广告死神 at 2007-8-30 09:45:47
切不可用惯常的广告思维去考量她   深刻赞同
天翼 at 2007-9-10 16:24:08
其实,手机广告是很有市场潜力,但是手机广告的市场存在着没有办法控制,目标群体很难掌控,这样致使广告的效果不是很好.而对于大众来说,手机广告往往成为生活中一项不得不接受的烦恼,手机不离身,随时都要关注的,不像影视\平面等广告,可以忽略不看.
这两个问题是手机广告的瓶颈
天翼 at 2007-9-10 16:27:35
另外,手机用户对于这样的广告而造成的投诉,对于运营商来说也是很麻烦的,对于消费者来说更是麻烦,如何让消费者接受手机广告,这个问题是很棘手的
artly at 2007-9-11 10:43:55
zszszs999999 at 2007-9-18 10:36:56
现在很多手机都有来电屏蔽功能,某种意义上说,对手机广告有一定限制作用。想要对手机广告这一新兴传媒进行良好运作,如何确立受众范围,并保证广告的有效性,同时又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迫待解决的问题.....建议手机运营商开通手机广告及新闻专用信息平台,用户可以用手机使用新闻及广告查询搜索功能来收看新闻和广告.而要杜绝使用短信这一类让手机用户烦不胜烦的广告传递途径。
zszszs999999 at 2007-9-18 10:39:20
推出价格定位合理的专用商务办公手机也是不错的办法.....如果能像实现网络办公那样,实现手机办公就更好了。
广告死神 at 2007-9-21 10:23:02
恩  zszszs999999 支持!!
you45400 at 2007-10-16 21:30:23
既然人们发现了手机广告这么一个媒体
那必然有它存在的价值
新媒介的出现是机遇
也可以说是挑战
它是人们回避广告带来的后果
而我们又需要这种突破口....
所以说新媒体对广告新的生存方式至关重要..
深蓝 at 2007-10-18 15:31:55
同意7楼的提法,建一个专用信息平台,别再用烂短信烦我们普通手机用户了。或者象联通那样在首发时征求一下用户的意见,我们也是有选择权力的呀!不要随便剥夺普通百姓的权利!
梦中缘 at 2007-12-10 10:46:05
有机遇
也有挑战
分众传媒就是个典型
wansine at 2008-3-03 09:18:51
同样是载体,被认可是关键,市场还是很大的
酷爱策划 at 2008-3-03 19:48:31
由于垃圾信息的厌烦,有可能人们直接导致对手机广告的抵触,首先要做的应该是怎么让用户接受,改变观念,..